訂房方式
- 經本民宿確認訂房後,請於三日內(含訂房日當天),以匯款或轉帳方式支付房價30%作為定金,逾期將自動取消訂房,不另通知。
- 匯款銀行:合作金庫銀行/澎湖分行 戶名 : 游美惠 帳號 : 0400765-707348ATM轉帳:銀行代號(006)‧帳號 0400765-707348
- 匯款人請務必保留匯款或轉帳之收據,並於匯款後以電話、email、LINE等方式告知本民宿以下資訊,帳號末5碼、金額、姓名、住房時間,經確認款項入帳後,始完成訂房之程序。
住宿須知
- 為配合社區生活作息安寧,晚間12:00以後請勿在戶外活動。
- 為維護旅客權益,請勿攜帶寵物進入室內。
- 本住宿區全面禁菸、嚼檳榔、賭博及大聲喧嘩。
- 海邊活動請注意潮汐及自身安全,並請自備泳裝、遮陽帽、防曬油、短褲。
- 戲水返回住宿區時,請在戶外清洗區先清洗海砂後再入室內。
- 超出住房人數,每增加一人,加收500元。
- 請愛惜民宿內各項設施,如有損壞照價賠償。
- 住房時間check-in時間為PM03:30 退房時間check-out時間為AM11:00以前。
- 房客外出時請將冷氣 , 燈火 ,電器用品熄滅 , 房門上鎖並將貴重物品帶在身邊或寄於櫃檯。
- 浴巾、毛巾、拖鞋等室內用品禁止帶出。
- 訪客時間晚間22:30截止,並謝絕參訪。
取消&延期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到達者,可全額退還定金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定金70%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定金50%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定金40%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定金30%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到達者,可退還定金20%。
-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定金。
-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本民宿無法履行者,本民宿即無息返還旅客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。
- 如住房當天本縣處於紅色旅遊警戒地區,本民宿將全額退還定金。